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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在淄博召开

发布时间:2017 年 10 月 20 日 阅览:0 次

? ? 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于2017年10月12日—13日在淄博召开。会议主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研究分析备案审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探讨创新备案审查工作思路、举措,研究部署下一步备案审查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耕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各设区市的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法制工作机构及业务处(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谭延伟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 ?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利传达了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座谈会精神,济南、青岛、淄博等六个市分别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谭延伟副主任在发言中重点介绍了我市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积极开展主动审查、跟踪落实“有件必备”、研究探索纠错方式等方面的实践探索和主要做法。
? ?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耕对六个市的交流发言逐一点评,对我市备案审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下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夏耕副主任指出,对备案审查制度的重要性要有充分认识,对备案审查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有理性分析,对改进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要有明确思路。一是深化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备案审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制度和宪法监督制度,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增强政治自觉,切实加强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重大敏感问题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确保备案审查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立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探索人大常委会在衔接联动机制中的功能和定位,确保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使违宪违法违规的规范性文件能及时得到依法撤销和纠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度建设就是立规矩。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建立健全覆盖备案审查工作全过程、程序完备、机制完善、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制度体系,为改进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三是注重能力建设,紧紧抓住改进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关键。首先是队伍建设,对于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和人员问题,必须给予足够重视,不仅要健全机构、配足人员,而且要配备合格人员,并切实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其次是信息化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提出要建设覆盖全国、互联互通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外省部分市、县已经行动起来,希望我省各市、县人大常委会也要提前谋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列入财政预算,加快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更加规范、专业、高效地开展。四是回应人民呼声,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有效开展。积极回应民众关切、重视并妥善处理公民的审查建议,不但是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直接体现,立法法修改的时候就专门增加了向社会公开的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在修改备案审查规定的时候也做了相应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
? ? ?会议分组学习了夏耕主任的讲话,并就各市备案审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提出了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杰对会议交流和分组讨论情况进行了总结,就省人大常委会新修改的备案审查规定相关问题作了解答和说明,并对下一步开展备案审查具体工作作了强调;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夏耕副主任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好立法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和我省的备案审查规定,着力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备案审查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专业性和实践性,也是人大常委会一项经常性工作,建立专门机构、配备合格人员,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求各市人大常委会保证尽快配齐合格胜任的工作人员,同时注重加强对备案审查人员的培养,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为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二是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接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是整个备案审查工作的中心环节,要切实做到有备必审,努力提高审查质量。要严格把握审查标准,探索改进审查方式方法,坚持有备必审、主动审查、全面审查,对于确实存在违宪违法违规问题的,要坚持有错必纠,不搞变通,不搞下不为例。要加强协调配合,人大常委会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及时请求汇报;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党委相关机构、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政府办公厅(室)、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备案与审查的关系、分工与合作的关系、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确保备案审查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进一步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尽快建立信息平台,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备案审查能力,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明确要求。目前,省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已开始筹备建设,计划明年投入使用。各市、县人大常委会要把信息平台建设作为提高备案审查能力的重要一环和突破口来抓,提前筹划与设计,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尽早启动信息化平台建设。
? ? 周杰主任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意义重大而深远,任务艰巨而光荣。一定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工作,努力把我省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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