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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23年济南再议“立法禁鞭”

发布时间:2017 年 04 月 13 日 阅览:0 次

  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历下区文东街道和平路社区党委书记刘永海和同组的其他12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通过立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这件案由充分、案据全面且附有《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的议案,也成为此次市人代会唯一一件大会议案,会后将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办理。

  这也意味着,继1994年起“禁鞭”、2005年起“由禁改限”之后,时隔23年,济南再次推动“立法禁鞭”。

  “禁鞭”·立法 13位代表提议案,建议立法禁放鞭

  在刘永海看来,燃放烟花爆竹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坏处。“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空气,造成很大污染,也有安全隐患,很多人被炸伤甚至炸残,还容易引发火灾,而且,放鞭产生的噪音时常扰民,产生的爆竹皮等垃圾也很多……”。

  这不仅仅是刘永海一个人的看法。在今年春节期间,刘永海所开设的“社区人大代表服务专线”响个不停,其中不少都是来电反映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儿。“有的居民反映放鞭炮的噪音导致自己睡不好觉,有的居民反映放鞭污染空气、孩子生病咳嗽一直好不了……”刘永海说,这样的电话他接了有30多个。

  感觉市民们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很高,这次来参加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刘永海便提出了《关于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建议人大尽快立法,在济南市区一律禁止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让刘永海没想到的是,4月9日下午,历下代表团的代表们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刘永海说起了自己建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想法,当场便得到了不少代表的赞同,“我们13个人就一起联名起草了一份议案,赶紧提交了上去。”他说。

  12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所提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刘永海等13名代表所提的《关于通过立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成为此次市人代会唯一的一件大会议案,会后将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程,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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