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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7 年 06 月 12 日 阅览:0 次

  6月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有关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改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作出部署,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鲁谦出席会议并讲话。
  殷鲁谦指出,自1986年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地方立法权以来,截至2016年底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179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79件,涵盖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群众权益,规范了政府行为,较好地发挥了地方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有力保障了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殷鲁谦强调,本届人大常委会这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济南跨越赶超的关键阶段,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时间窗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在制度上、法律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是我市立法工作的光荣使命和职责所在。要进一步把握好地方立法的指导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立法;进一步发挥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把握好立项、起草、审议等几个关键环节,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职权;进一步拓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渠道,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问题导向,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法、改革发展管用的法、人民群众拥护的法。
  殷鲁谦表示,地方立法是一项工程浩大的综合性工作。市人大、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及相关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团结协作、沟通配合,真正把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和各种立法资源整合到维护法制统一、提高立法质量上来,保证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序、协调、高效运转,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和促进“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延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宪群、孙积港、许强、李胜利,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德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覃俊文出席会议。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四个部门就做好立法工作作了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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