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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宣传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17 年 10 月 11 日 阅览:0 次

  10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宣传部署会议,在法规正式实施前,对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作出统一部署,动员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广泛宣传法规,积极贯彻法规,认真执行法规,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法规顺利实施和“禁放”工作有效贯彻落实。市人大副主任谭延伟、许强,副市长吴德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覃俊文出席会议。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明确任务目标,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规宣传贯彻工作扎实进行。同时,要用好“群众路线”这个传家宝、把握“关键环节”这个重点、抓好法规执行这个关键,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守土有责、勇于担当的精神,在全社会迅速掀起宣传贯彻法规的热潮。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统一部署,抓好宣传发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投入法规实施工作。各基层组织、各社会团体、各行各业都要积极做好本辖区、本团体、本行业的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动员,全面参与,确保家喻户晓,工作措施全覆盖。通过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确保《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部署安排,我市相关县区、部门和单位将按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通过全面立体、广泛深入、高密度全覆盖的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禁放”工作的浓厚氛围,为“禁放”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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